港社工性侵犯孤儿 被判入狱8年
内容摘要: 香港社工李国华在云南办孤儿院期间,性侵山区女童,早前被裁定非礼及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行为等五项罪名成立,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处监禁8年。这是香港首宗引用新修订条例,起诉港人在外地犯案被定罪案件。 深圳特区报讯 香港社工李国华在云南办孤儿院期间,性侵山区女童,早前被裁定非礼及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行为等五项罪名成立,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处监禁8年。 这是香港首宗引用新修订条例,起诉港人在外地犯案被定罪案件。 (宗同)来源:2011年1月7日深圳特区报
社工要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要有专业操守啊!!! 要~~~但是做不到~~~呵呵~~~ 他那不是那个行业的职业操守的问题,是人品问题,做人没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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