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nne 发表于 2009-3-21 23:27

社区矫正:第一次家访

 社区矫正:第一次家访  工作人员将矫正宣告书送到社区服刑人员家中
  N本报记者 潇璇 包华 文/图
  现场直击:昨日上午10时许,在福州杨桥路某弄堂里,72岁的郑某迷迷糊糊地正要入睡,房门却被打开了,来人是福州市鼓西街道司法所及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
  司法所蒋所长递上一份矫正对象告知书及矫正保证书,笑着说本要请郑某到街道去坐坐,听说他身体不好,所以只好把一周以后的家访提前到昨天。
  这其实是一场特殊的交接仪式。郑某去年因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现在正在监外执行。此次监狱方将他作为首批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移交社区服刑。和郑某一样,昨日开始正式交接的,还有14名服刑人员。他们将由鼓西司法所与梦山社区负责管理。
  签字交接后,首日矫正也就开始了。蒋所长特别交代郑某,按规定,服刑人员应服从管理,离开福州市区要向社区或司法所请假,同时,得积极参加学习和社区公益活动,每周五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报告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等。鉴于依伯身体不好,公益活动期间可以请假。
  马上调查:这次鼓西街道接收的14名服刑人员,年龄从18岁到72岁不等,涉及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等。“我们从来没接触过这样的任务,每一步工作都在摸索中。”蒋所长说,每个司法所配备的一名狱警近日将上岗,协助基层司法所管理一年,而所里将把14人分为宽管、严管、普管3大类,并按规定对他们进行积分考核,比如离开福州没请假扣几分,或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加几分等,最后从每个月综合分数中看表现,若表现不好就要收监。至于平时,服刑人员享有相对自由,可以参加工作,正常生活不受约束。社区服刑人员若再次犯案,将被剥夺社区矫正资格。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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