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草 发表于 2012-9-25 09:55

(商报)他把缓刑当成“无刑”了

本帖最后由 暮天音 于 2012-11-15 21:02 编辑

    □商报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洪永洋
    本报讯 日前,吴江法院对一起缓刑撤销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后,对一个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
    朱某因犯赌博罪,于今年4月19日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在宣判时,承办法官向朱某告知在判决生效后应当到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关报到,接受矫正机关的监管;同时向他详细交代了缓刑考验期间内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并告知他不能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就要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虽然法官苦口婆心,但朱某却把缓刑当成“无刑”,认为自己已经被法院“释放”了,把承办法官的叮嘱抛诸脑后。“五一”假期结束后,朱某就到本地的一家工地上班,完全忘记了他自己仍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罪犯。
    社区矫正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朱某迟迟未来报到,期限已经超过一个月,便向法院核实。后来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朱某,但他仍不以为然。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法院依据吴江市司法局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

安然 发表于 2012-9-25 17:29

完全没有意识到错误嘛,有些人还是需要惩罚的!

sophia 发表于 2012-9-25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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