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2-10-30 09:18

(中山)考社工证 各镇区有奖

                                  考社工证 各镇区有奖
                                                                  2012年10月30日04: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侯玉晓 通讯员 程倩敏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各镇区纷纷出台政策奖励获得社工资格证书人员,以吸引更多的人考取证书投身社工行业。已考取社工资格证书的市民请留意所在镇区有关奖励办法,按规定要求提交奖励申请。

  据悉,各镇区纷纷出台相关奖励政策。部分镇区已有相关奖励措施,其中,民众镇、南头镇奖励方案将有望年底前出台。同时,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先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到该镇区社会事务局和组织人事办办理。

  石岐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由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为社会工作师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直接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南区:区机关、区属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的全体干部员工,社区“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50%;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40%;取得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学费补助30%;同一层次学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

  西区:将奖励范围延伸至外来人口,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员:1、区机关编制人员及雇员、区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集体资产公司雇员、部门下属雇员、社区两委及其他工作人员(含综管员);区户籍人口,在区登记备案或办理居住证明一年以上常住人口,通过社区报名由区安排统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区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从业人员,通过单位报区统一参加考试的人员。第一类对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由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为社会工作师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直接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第二、三类对象同等情况奖励500和800元。

  开发区:对于参加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技能考试,获得初级工以下技能证的,奖励1000元;获得中级工技能证的,奖励1500元;获得高级工以上(含高级)技能证的,奖励2000元。

  古镇:政府工作人员考社工职称的,初级奖励500元并每月工资加100元,中级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每月工资加400元。

  三角、五桂山:取得助理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奖励1000元;由助理级社会工作师晋升为中级社会工作师的奖励1000元;直接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奖励2000元。由中级社会工作师晋升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奖励1000元;直接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奖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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