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咖刘怡洁 发表于 2013-3-15 09:38

慈善事业发展 催生公务员义工

   普陀区位于上海西北一隅,辖区内低收入人群、在册登记残疾人和享受政府救助的人群共约7万人左右。普陀区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自2002年以来,在上海率先探索建立经常性捐助接受点,最早在普陀区曹杨街道成立了一家“衣被银行”,此后又积极探索建立了上海第一家慈善超市,即长寿街道慈善超市。
  截至目前,上海普陀区共建立经常性捐助接受点11个,慈善超市10个,接受全社会捐赠衣被10.6万余件,现金60.2万元,家电等日用品9700余万件。随着募集慈善物资的大量增加,这些经常性捐助接受点和慈善超市逐渐感到人手紧张:大量捐赠来的衣被需要清洗、消毒和熨烫,物品需要整理、分类和发放,仅靠几个社工人手远远不够。在这种情况下,“公务员义工”应运而生。2004年7月,普陀区民政局把经常性捐助接受点开进区机关大院,试点招募了首批100名公务员义工。区领导率先垂范,很快带动全区的公务员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义工服务。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目前普陀区公务员义工已有1900多人,占全区公务员总数的70%以上,公务员义工累计服务时间达4万多小时,全区有330多名公务员完成了40小时的义工服务。
  所谓“义工”,是志愿为他人无偿服务的人。将义工服务纳入公务员考核,是否违背了义工的“志愿性”原则?对此,普陀区委副书记叶维华认为,目前政府只是在“倡导”而非“强制”;对于不参加义工服务的公务员没有任何处罚,但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义工或单位则给予奖励。
  叶维华认为,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家庭小型化、社会老龄化、生活社区化正成为社会新特征,广泛开展义工服务,不仅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而且能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美好的社会氛围,推动现代文明社区建设。在我国民众“义工意识”尚不浓厚的情况下,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应该率先起到示范作用。
  事实上,将义工服务纳入公务员考核并非普陀区政府的首创。在香港,公务员参与义工活动不仅有实施计划,还配有相应的激励措施和奖励政策。特区政府60多个部门成立了70多个志愿者组织。在美国、法国、墨西哥等国家,报考大学及大学毕业后就业,都要求有志愿服务的记录;一些有过错或轻微违法的孩子,得到的“罚单”也是要求在某处做一定时间的义工。韩国教育厅甚至规定,中学生必须参加一定时限的义工服务,义工经历在高考成绩中要占到8%的比例。
  “志愿精神的培育有一个过程,政府通过一定的政策、措施来倡导和激励志愿服务,是世界通行的做法。”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教授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采取一定措施推广志愿精神,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积极作用。”
  制度保证 避免公务员义工流于“作秀”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开展了义工活动,其中深圳作为全国开义工服务先河的城市,义工服务已成为该市社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这项活动的深入,许多城市都面临着共同的困惑:义工服务靠什么来支撑?因为仅靠参与者一时的热情很难持久。
  在新疆,据乌鲁木齐市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的数据显示,在2002年到2005年的三年间,登记注册的志愿者已呈下降趋势,其中能够坚持参加活动的志愿者比例并不高。该市红十字会宣传部长孟振江认为:“目前的义工组织还比较松散,所做的大多是发动性工作,处在较低的层面,缺乏制度管理,缺乏对义工的组织和系统的服务技能训练,不能做到很持久。时间一长,义工们在服务中也会因为缺乏指导而影响服务质量,热情自然会下降。”
  在长春,很多敬老院里的老人们还受到“填鸭式”的慰问:平时无人问津,冷冷清清,到了春节、雷锋纪念日、“五四”青年节等几个节日,敬老院里就会热闹非凡,大家竞相献爱心。但一阵热闹过后,留给老人们的是更深的孤寂和漫长的等待。为了避免受到“感情落差”的伤害,许多老人都拒绝接受这种“运动式”的义工活动。
  为了将公务员的义工服务落在实处,不搞“形式主义”,普陀区将公务员义工制度与全区的慈善事业挂起钩来,将全区的11个经常性捐助接受点、10个慈善超市、22所养老机构和100个社区老年活动室,都作为“义工服务基地”,结合每一位公务员的专长,倡导他们参与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和慈善救助、募捐等助困、助学活动,参与独居老人守望工程、老人精神慰藉、老人生活照料等助老活动、以及参加对社会上特殊群体的关爱等公益活动。
  普陀区重视完善义工工作机制,如为了便于考核,便统一制作了义工服务记录手册。公务员义工在全区范围内的任何一个义工服务基地参与义工服务,服务结束后,由义工服务基地相关负责人注明服务时间、服务质量。为促进公务员义工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务员义工权益,普陀区还决定专门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基金”。
  与此同时,普陀区还将公务员义工活动与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将义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也避免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轰轰烈烈走过场的尴尬。例如,普陀区司法局已确立每个月举办一次“为民服务日”,为社区群众上法制课、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定期走进社区,为居民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咨询、短斤缺量识别、免费检测、食品安全讲座等活动。这些义工服务既发挥了公务员的特长,又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会议上,中央领导一再强调,要在实践中培育和宏扬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公务员精神”,而政府的职能转变也离不开公务员精神状态的转变。普陀区机关党工委书记唐建芳认为,倡导公务员做义工,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务员对社会主动奉献的意识,使公务员直接接触社会,贴近困难群体,从而在工作中寻找薄弱点;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群众对公务员的了解,扭转我国部分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倡导公务员为百姓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将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慈善事业发展 催生公务员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