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资讯 发表于 2013-11-4 11:00

苏州设立救助保护咨询点

苏州设立救助保护咨询点今年7月,民政部共确定20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苏州作为江苏省唯一的试点地区该如何对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性救助?昨天,《关于开展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台,依托街道、社区设立的救助保护咨询点,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
此次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主要以在苏州的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兼顾父母在苏务工的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流动未成年人,通过依托街道、社区设立的救助保护咨询点,及时发现流浪、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参与发现、告知、护送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同时,引导社区开展父母在苏务工、家庭监护缺失的困境流动儿童的排查摸底和走访工作,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寻找相应的社会支持。另外,我市还将整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源,有效发挥民政、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市容市政、卫生、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政部门对接受救助管理机构临时救助满6个月仍然无法查找地址、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妥善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流动未成年人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机会公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开辟特殊服务通道,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且有就业愿望的流浪未成年人纳入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表示,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避免流浪未成年人重复流浪社会的现象,我市将通过与专业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的合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流浪未成年人及流动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监护情况及需求评估、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就业等一系列救助帮扶项目,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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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项目暖人心
1、“异乡关爱行动”项目
实施对象:流浪未成年人、在苏监护缺失的流动困境未成年人。
实施方法及内容: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临时性生活救助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服务对象特点,以社会工作理念,通过个案、小组活动、节日活动等方式,开展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康复娱乐等服务内容。
项目目标:让流浪未成年人在异乡感受到关爱、温暖和快乐; 重新塑造他们的人格,培养他们的信心;引导并改变他们的不良生活方式,使他们能够回归正常的教育和生活。
2、“亲情守望·千里寻根”项目
实施对象:无法查找地址或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
实施方法及内容:通过建立完善的安置机制,积极与社会各类福利机构或医疗机构对接,对无法查找地址或亲属的流浪人员进行安置,社工定期前往安置点回访;针对暂时无法查找地址的救助对象,社工积极设法帮助寻访亲人。
3、“幸福家园——源头预防”项目
实施对象:家庭情感或监护缺失导致流浪的未成年人及其主要监护人;父母在苏务工,家庭情感或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
实施方法及内容:派遣心理咨询师与救助站社工一起护送对象回家,用专业的心理沟通技巧,开展上门家庭治疗。整合教育、司法、救助等社会资源,帮助困境未成年人与家庭成员之间重建良好的家庭关系。

来源: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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