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督导培育 发表于 2014-10-22 22:35

广东下发文件:社工“充电”时间每年有指标

本帖最后由 桂城督导培育 于 2014-10-22 22:37 编辑

广东下发文件:社工“充电”时间每年有指标

    10月20日,由广东省佛山市社工协会主办的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正式开班,请来知名的社工名导及香港福利署、香港社工协会专家到场讲课。
    从今年开始,应广东省文件(《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的》)要求,每个社工在登记期内都需要完成指定数量学时,以此来彰显自己服务能力的鲜活。记者从文件了解到,助理社工师每一个登记有效期(3年)内接受社工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小时。社工师和高级社工师在每一个登记有效期限(3年)内接受社工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9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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