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lingche 发表于 2009-6-23 19:14

中华自杀救援网实习生制度

一、实习目的:
为加速大专院校心理咨询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实用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教育体系,提高在校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热忱,中华自杀救援网特拿出实习岗位,供大专院校学生实习专用。
二、实习资格:
就读科系:各大专院校心理系、社会工作系、教育系、医学心理学专业及其它与心理学、社工辅导相关系科三年级以上学生或相关系科的研究生。
三、实习时间:
1.期中实习:实习时间以一学期为限,可视实际需要延长为一学年,实习时数每周不少于八小时。
2.暑期实习:实施六~八周,每周至少四十个小时。
四、实习内容:
1.了解中华自杀救援网机构组织与运作。
2.了解电话、函件、面谈、心理测验等各项心理辅导服务工作。
3.参与心理卫生预防推广工作之活动策划、执行、评估。
4.依实习兴趣择一主题进行专题报告。
5.整理参考数据,如社会资源、简报、书报汇编等。
五、实习名额:视各中心部门人力状况及工作量来决定名额。
六、申请手续:
1.在校学生向系(所)办公室索取中华自杀救援网相关资料并阅读中华自杀救援网实习手册,以充分了解机构实习内容。
2.学生向各校系(所)索取实习申请表填写后,连同在校成绩单,由校方以公函寄送本中心。
3.中华自杀救援网在接获公函后转告校方,通知学生进行实习面谈。
4.中华自杀救援网以公函形式通知校方录取实习学生。

七、实习生注意事项:
1.已通过中华自杀救援网的相关培训者,其服务可作为实习内容,该生必须同时接受实习督导之指导,完成其实习目标。中华自杀救援网可视其实习表现,发给《优秀社工证书》
2.除已通过中华自杀救援网在各地区的分支机构培训者,原则上不安排咨询活动。
3.凡有违害服务对象权益或损害中华自杀救援网声誉之行为,情节严重者,中华自杀救援网有权随时终止实习。

八、中华自杀救援网实习生须知
    实习学生实习前应有的准备:
1.实习生的自我认识
À了解自己的特质、能力与兴趣
Á洞察自己的实习动机、实习目标、有兴趣的实习领域以及期待。
Â整理过去的实习经验,学习掌握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想学到东西。
2.对中华自杀救援网的认识
À阅读中华自杀救援网机构简介与实习手册,对中华自杀救援网中心的组织体系、服务内容有初步的了解。
Á考虑机构的服务内容是否与自己的特质、能力与兴趣契合。
Â了解机构所提供的实习内容是否与自己的实习期待、能力相符合。
Ã利用实习前的面试机会,积极主动的认识机构环境、人员。
3.实习应有的心理准备
À在实习过程中,开放真诚的觉察自我状态。
Á能具体表现自己想在机构学习与有兴趣的实习内容。
Â主动与机构督导讨论对实习的期望及实习感想。
Ã积极主动争取学习的机会。
Ä了解助人专业中包含的行政事务的处理能力。
Å有接受挫折与挑战的信心。

    实习学生应遵守规则
1.
实习生必须在学校指导老师与本中心实习督导之指导下,从事辅导工作实务实习。
2.
如发生异常事件,应立即向实习督导及学校指导老师报告处理之。
3.
实习生于实习期间内,如有言行异常、干扰个案,或严重违反中心规定时,中华自杀救援网将随时停止其实习。
4.
实习学生视同中华自杀救援网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中心之各项服务规定、注意事项及伦理守则。
5.
实习方案之详细内容由机构督导排定,原则上暑期实习以每周四十个小时为准;期中实习以每周八个小时为准,但得视工作需要调整实习时间。
6.
实习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若因重大事故非请假不可时,务必补班。
7.
实习期间实习生需签到。
8.
实习生按时缴交规定作业予督导:每周应交周记,实习结束一周内,应缴交实习心得总报告乙篇。
十、附则
1.培训成绩合格之实习学生,核发实习结业证书以资鼓励。
2.本办法于每年五月寄发各大学院校相关单位。
3.此办法中如有未尽事宜,可依各中华自杀救援网状况另行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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