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lingche 发表于 2009-7-22 21:09

社区社会工作的模型

罗思曼提出了社区社会工作的三个模型:地方发展、社会计划与社会行动。这三个模型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与工作方法有很大的差异。但在实际的社会工作中,这三个模型并非是绝然分立的。社区工作者往往根据实施的场合不同选择其中之一,或者混合使用几个模型。

1、地方发展模型

地方发展模型认为,只要社区内的多数人广泛地参与决策和社区活动,就能实现社区的变迁。
这一模型注重发掘与培养地方领导人才,发掘地方资源,强调民主程度,志愿性的合作,居民自助与教育,如社区服务中心执行邻里工作方案,实施于村镇的社区发展方案、成人教育领域的社区工作等。

地方发展模型有如下特点:

社区问题所在:地方社区缺乏良好的人际关系与解决问题的技术,社区中的居民是孤立的。或者社区为传统所束缚,社区领导者思想保守,对民主程序一无所知,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社区发展"的观点即源于此一假设。
变迁的策略与方法:"让我们聚集在一起来商量这件事",也就是激发广泛的参与。强调一致与共识,即通过各不同的个人、团体、党派间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来实现一致与共识。
目标:着重于建立社区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着重于培养一种态度、氛围、程序与机制。在这个基础上,社区成员就能自发地、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
社区工作者角色:是一个"促成者"、"协调者"或者教导者。他协助人们表达不满,发现自身的需要,培养良好的人际关系;协助社区建立组织与制度。
案主体系:案主通常是一地域性的实体,包括社区中的各种团体,其中,社区中的权力精英也是社区工作中分工合作的一部分。
案主角色:案主被看成是有相当丰富的未开发潜能的公民。案主在相互的互动以及与社会工作者的互动过程中,被看成为积极主动的参与者。
公共利益的假设:倾向于理性主义,认为对社区的共识是可能取得的,社区中各团体与阶层的利益是可调和的,社区的公共利益是可能实现的。

2、社会计划模型

社会计划模型强调专业人员的参与,强调理性设计的社会计划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只有专门的计划者运用专业技术知识才能制订合理的社会变迁计划,引导复杂的变迁过程,才可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合适的服务,解决犯罪、住宅、心理卫生等社会问题。

社会计划模型有如下特点:

社区问题所在:社区中存在着许许多多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因为缺乏合理的社会计划与实施能力而产生,所以,解决问题的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
变迁策略:"让我们获得事实真相,并采用合乎逻辑的下一步",侧重于资料的收集、正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目标:与地方发展模型寻求解决问题的普遍面机制相比,社会计划更着重于具体问题的解决。
社区工作者的角色:强调专家的角色与专家的参与。社会工作者从事调查研究、方案拟订,并与各种不同科层体系及各种不同学科的专业人员建立关系;他们是事实的汇集者与分析者,也是方案的实施者。
案主体系:整个社区或社区的一部分。
案主角色:案主更倾向于被看成为"服务的消费者",他们享受各种社会计划的成果,如住宅、娱乐、福利等;他们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主要表现在服务的消费上,而不是政策或目标的决定上。社会计划是社区权力精英所聘请的专家制定的,所以,社会计划本身较多地反映了权力精英的共识。
公共利益的假设:倾向于理想主义,认为社区内各团体的利益不受政治利己主义的影响,应当强调知识、事实与理论,应当采取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

3、社会行动模型

人口中居于劣势地位的人们,为了向社区提出适度的要求,实现社会

XULL 发表于 2009-7-25 18:17

pantsai 发表于 2009-8-19 19:52

谢谢,收藏了

pantsai 发表于 2009-8-19 19:54

好像还未完整,还是我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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