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lingche 发表于 2009-9-8 17:46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2010年开始招生了

安徽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郑州大学等33所大学成为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8月2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文《关于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44号),批准33所学校成为首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ocial, 缩写为MSW)教育试点单位。
按照专业和用途不同,我国硕士学位的培养普遍分为普通硕士和专业硕士两种。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而专业硕士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大量的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决定在我国设置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全国首批开展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33所,其中部委属院校18所,地方高校15所。据了解,目前我国学位设置中存在问题,而社会工作学位就是一个例子。我国人口多、城市规模大,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建设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人才十分缺乏,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很有必要。该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将从2010年开始,列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管理。

yilingche 发表于 2009-9-8 17:47

这是目前综合各方面消息得到,还不全,总共有30所,不排除有差错,仅供参考。基本全国各省个地区都有试点学校。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长春工业大学
安徽省:安徽大学
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
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师范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
重庆市:西南大学
贵州省:贵州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yilingche 发表于 2009-9-23 12:47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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