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lingche 发表于 2009-10-28 10:23

能否将养老保险的改革遇阻困难公之于众?

周明华
到10月28日,距离国家人保部要求广东、上海、浙江、山西、重庆五省市试点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已经过去了整整9个月,各地仍在调研、论证、观望。其中只有广东给出了试点改革的时间表。受“越改越少”的认识影响,一些试点地区出现提前退休潮。专家表示,应把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者统筹考虑。(10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试点过去,论证过来;调研之后,还在观望。被问急了,一些主管部门或回一句“改革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刀切”,或以一句“试点方案正在紧张制定之中”。这够紧张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企业改革时,养老金推行“一国两制”,使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分轨运行,没见过这么又试点、又调研的。现在,仅仅是五省市这一改革试点推进,仍像蜗牛般爬行,这是该引发我们社会尽快反思其因了。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搁浅,原因固然很多,但我认为,根本原因还是公务员所起的表率作用不明显。公务员的养老金改革问题,一直未见深度掘进的迹象。去年3月5日《工人日报》所载的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5年间,机关、事业退休金年均增长13.07%和11.48%,同期企退职工的收入年均增长仅6.92%。如今4年过去,这种间距还在拉大。近日,在一次采访中,有一名老者对我说,他当年大学毕业到企业工作,现在退休金有1200多元,但他的同班同学是机关正厅级退休干部,月入万金。
同样的为国家劳作几十年,仅因当年分配时所进的大门不同,退休金竟然相差近10倍,这事落到谁身上,都会感到难受。我纳闷,公务员是人民公仆,同样的劳作,咋能在养老金上出现如此大的落差呢?所以,当前亟待恶补国家职工养老金公平这一课。要补这一课首先得靠法律制度先行,但原定今年8月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却不得不推迟到明年。再度推迟,并非审慎,而是法律条款中,存在较大分歧。
一审后,社会各界反应最为强烈的是授权国务院另行规定的内容太多,尤其在养老保险章节。该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有点像法律又想给公务员开一个永远冒烟的小灶。事实上,中央早已提出“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的目标,温家宝总理早在2007年8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强调,“缓解收入差距的矛盾”,妥善解决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过低的问题。
现在,既然五省市试点工作遇阻,加之社保法三审搁浅,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将遇阻的细节、代价告诉公众,到底是谁在设置着意识与制度的壁垒,以期引发举国反思将其拆除。在意识先行的基础上,再落实公平改革的细化工作。窃以为,当前可采用“抑峰填谷”的策略,应大幅提升企业养老金,来实现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逐步并轨,只有这样,才能减少运行成本,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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