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哥哥 发表于 2009-12-22 17:07

深圳市养老保险的一些问答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问答1. 问:外地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达退休条件领退休金,需要怎么办理退保手续?
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到社保局办理,如果内地有退休金的就直接去社保站退保。

2.问:五年过渡期内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答:新老办法衔接有5年过渡期。新办法规定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为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退休的员工,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仍按原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保险待遇高于按原办法计算的待遇,且于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在原办法计算待遇的基础上,分别是按新、旧办法计算的待遇差额的10%、30%、50%、70%、90%加发待遇。2011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员工一律按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时,凡涉及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2005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3.问: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在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其中一次性生活费的标准是:本市户籍员工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本市户籍员工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

4.问:申请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答:1、在本市已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2、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员工。

5.问: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旅游、遗忘等)未及时到社保机构验证指纹的,有补救措施吗?
答:员工可以补采或补验指纹,市社保机构自补采或补验指纹的次月起继续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补付停付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

6.问:退休人员可以提前到社保机构按捺指纹?
答:可以。退休人员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1—3个月到就近社保机构验证指纹,但提前验证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7.问:退休人员须每年都要到社保机构按指纹吗?
答:退休人员须每年向社保机构提供1次指纹,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必须于批准退休的月份、城市化退休人员必须于本人出生的月份向社保机构提供指纹,拒不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

8.问:何时开始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答:社保部门将在受理当月完成审核工作,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成功采集指纹的,由社保机构于受理申报之后60日内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9.问:员工申请提前退休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 1、提供正常退休所需的所有材料;
2、申请人属病退、退职的,须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企业员工的,须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国资办的企业关闭文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须提供从原关闭、破产、改制国企或国资委出具的获得经济补偿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5、军转干部提前退休,须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或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复印件(验原件)。

10.问:本市户籍员工办理正常退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保机构养老部门领取);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提供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中、工、建、农银行,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1.问:员工应何时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答:员工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之前,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12.问:员工的退休年龄有何规定?
答: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1)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相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2)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4)退职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5)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的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6)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13.问:非本市户籍员工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在深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答: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14.问: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比例是如何规定?
答:非户籍员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0%缴纳;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9%,其中员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企业按员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缴纳。
15.问:本市户籍员工需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在深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2、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16.问:员工退休后,养老金会有调整吗?
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比例根据本市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净增长情况予以核定。
17.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
18.问:员工退休后还有医疗待遇享受吗?
答:深圳退休人员在深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还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本市户籍退休员工退休后由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按其月基本养老金,缴纳综合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员工退休后由养老保险共济基金为其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
20.问:安置到本市的退伍军人,其部队的军龄可以视为缴费的年限吗?
答: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其军龄(工龄)计算连续工龄的,视为缴费年限。但部队另有规定的除外。
21.问:具有本市户籍在异地工作期间参加的养老保险,其异地缴费年限可否承认?
答:具有本市户籍在异地工作并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退休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转入本市的,其在异地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
22.问:户籍经购房、随迁或招工迁入本市的,其在内地的缴费年及金额如何计算?
答:如户籍属迁入本市但非经市(区)劳动、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迁入前未在本市缴费的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的养老保险金存入其个人账户。
23.问:领取失业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可否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答:正在社保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或在民政局领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由社保机构及民政局为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该类人员在享受相关待遇的同时,不能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其他险种。
24.问:员工能同时在两地参加养老保险吗?
答: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养老保险统筹区域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的,应选择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缴费的本金按原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25.问:员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
答:(1)通过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集体劳务输入本市工作,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退还企业和员工本人;
(2)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3)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返聘人员。
(4)内部退养人员,以及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
26.问:员工需年满多少周岁才能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参加社会保险。满十六周岁的企业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7.问:养老保险费是按什么比例进入到个人账户?
答:员工的养老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其余部分计入共济基金。
28.问:员工的缴费基数有无特别的规定?
答:缴纳养老保险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工资。但员工月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本市户籍员工月工资总额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

29.哪些退休人员享受过渡性补贴,过渡性补贴如何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过渡性补贴:
(一)1994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
(二)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过渡性补贴,按1994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付10元计算。
30.哪些退休人员享受工龄补助,工龄补助如何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退休人员享受工龄补助:
(一)1992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
(二)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工龄补助的具体标准为:(本人退休后首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补贴)×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0。5%。
31.领取养老保险金资格认证有何规定?
市社保机构在办理员工退休手续时,应提取退休人员的指纹,退休人员有义务在社保机构设置的指纹采集地点提供其本人的指纹。
退休人员每年应提供1次指纹,未提供的,市社保机构自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人员补充提供指纹后,市社保机构自提供次月起继续支付,并补付延迟期间停付的养老保险待遇本金。
市社保机构应妥善保存退休人员的指纹资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退休人员无法提供指纹的,应按市社保机构的要求每年提供有效的生存证明材料。

1。内退人员的档案移交问题。
答: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如果需改办失业手续,同意从我处调出该批人员的档案。但须单位提出申请,并经本人签名同意。
2。内地人员,死亡,土葬,能否领取一次性抚恤金?
答:需由县级以上民政局、政府盖章证明,说明具体原因以后方可办理。
3。养老金资格认证方式?
答: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在批准退休的月份(可以提前1~3个月),城市化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在本人出生的月份(可以提前1~3个月)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可采取以下五种方式:
(1)
居住在本市的退休人员可到所属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就近的社保机构的指纹验证点进行指纹验证,退休人员必须先到所属社区居委会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登记个人信息后才能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验证指纹。
(2)
对于行动不便以及年龄在90岁以上的在本市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向社区劳动保障窗口提出申请,由社保协管员上门进行指纹验证
(3)
境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才与邮寄《认证表》的方式进行认证(可来电、来函或委托他人领取《认证表》)
(4)
居住在国外或港澳特别行政区退休人员可到我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领事馆、我驻所在国或地区的派出机关、港澳工会联合会以及所在国的公证机构开具证明的方式办理认证
(5)
患病住院或住在养老院的退休人员可向社保局申领《深圳市住院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表》,由医院或养老院协助进行认证。
4。医疗卡换新,卡制作期间的医疗费怎么处理?
5。退休证的用处?
6。养老退休金享用的条件?
(1)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买满十年即可享用
(2)92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须买满十五年才可享用
(3)达到退休年龄但没买满十年或十五年的只能享有一次性生活补助(必须买满一年,不足一年的只能将个人账户的钱全额退)一年补助一个月(九百),不足一年的四舍,如:四年六个月,个人只能享受满四年的补助即四个月的补助——900*4=3600元。

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定点医院名单?
答: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包括: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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