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312|回复: 0

[华东] 每位优抚对象都有个人档案 虹口优抚社工站“服务到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隔40多年,拿到第一个月的烈属补助款,75岁的李桂花手不停地颤抖,刚哽咽着说出一声“谢谢”,眼泪就掉了下来。李桂花的三个女儿感慨地说:“多亏了优抚社工站,让我妈的生活有了改善。”
% L! O8 q2 q$ a4 h& l) e/ Z7 z
' A$ A. s5 @: s1 X7 I' X0 n  事情要从今年国庆节前夕说起,虹口区优抚社工站社工老朱在走访烈士李文林的女儿李杰时,李杰在闲聊中说起她的母亲,也就是李文林烈士的遗孀李桂花一直未能享受烈属待遇,生活清苦。
3 y8 J/ S' v) v% P
9 |+ U0 Z- \; i% x% O  烈士遗孀为何不能享受烈属待遇?老朱感到纳闷,进一步打听才知道,一切皆因李桂花的再婚引起。1966年6月20日,年仅38岁的原海军某部营指导员李文林在工作中不幸遇害,当时李桂花31岁,三个女儿最大的11岁,最小的才2岁,生活相当艰辛。! Y8 z& e1 t6 \/ c' }

$ m! [3 e3 {% R/ y  而此时,烈士的战友小曹默默关心着母女四人,从同情到爱情,小曹不顾家庭反对,毅然与李桂花组建了家庭,共同抚养烈士的三个子女。为了照顾三个孩子,李桂花一直没工作,而根据当时的政策,烈士配偶改嫁后不再享受烈属待遇。因此,除了三个孩子的抚恤优待金,一家大小的开支全靠小曹的工资支撑。然而,他们不知道优抚政策已有变化。根据2004年出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改嫁的烈士配偶,如对烈士子女继续尽抚养义务的,可继续享受烈属待遇,像李桂花这样的情况完全可申请享受烈属待遇。; ~3 B& G4 L' T9 S
( v) H+ D- @, B& J( l* t
  老朱所在的优抚社工站成立于2009年,成立的初衷是因部分优抚对象产生了被淡忘、被忽略的失落感,对精神慰藉和个性化服务需求日益显现。新成立的社工站便承担起了上门走访慰问、了解需求等服务内容。5 k4 c; |9 C3 e: u5 B
$ [5 ^# i3 _" y- \, X
  经社工站反映,虹口区民政局得知了李桂花的情况,根据她的申请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了她的烈属身份。目前李桂花享受到烈属经济补助,每月收入达到2000多元。不仅医疗方面得到保障,区民政局还专门派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服务。
& R1 f8 }* h$ ~8 ~4 ^
! s9 W& `+ I* b$ f2 ^  h# V6 F5 `  虹口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优抚社工站为每位优抚对象建立了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健康情况、享受政策情况、走访沟通情况等,通过每周例会对走访情况汇总分析,及时反馈到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会同街道对每个优抚对象提出的问题逐一处理、逐一落实。截至今年12月,虹口区优抚社工站已上门走访重点优抚对象1788户,召开各类座谈会15次。根据社工“摸”到的一手资料,提供了个性化服务1847人次,有616名年满60岁的优抚对象享受到了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帮助558名病故军人配偶和子女及时办理了病故军人家属登记手续,确保应享优抚待遇的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a! C1 D! [" V! I& a$ f, m/ U2 F
  ^  d5 I4 ^7 M  |  ~. I) 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5-5-7 02:16 , Processed in 0.039695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