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矫正工作无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强制措施的保障。 " V. m+ B B2 k% b. j# W2 o
2,社区群众的认同度不高。 4 r5 @6 e9 m, X) ]9 f 3,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 * L2 q9 J: s" b3 f# K
4,矫正经费的短缺和无着落。 / E4 [: b4 j6 l; k
5,解决实际问题的有限性。 : s1 X |3 f7 t7 e. W
6,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短缺从现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试点情况来看,担任矫正工作的主要是我们的司法行政人员,我们的司法行政人员同时也需要培训,而且还面临人员短缺,工作强度太大的问题,这一定程度使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在社会资源的利用上大大不够,使得社区矫正的心理矫正难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