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招聘岗位 7 [5 O2 p& h5 W, w$ J5 n
1. 社工 10名(工作地点:龙岗、罗湖、大鹏、坪山) 招聘要求:(1)认同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及价值,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5 h( i( o S/ P% b r6 a0 v. z) ? (2)认同龙祥机构的使命、宗旨及管理理念;
# R+ n8 ?1 ?$ ~ (3)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证书或优秀应届毕业生;
8 u7 e# `' B* c" U6 s, T- ?6 h (4)需要符合岗位所需相关专业及其他条件要求;$ E' \* ~3 ]0 r. ]( D+ h2 w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执行力及开拓精神、积极热情、热爱学习; (6)具备良好的活动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统筹管理能力等。 0 G' h1 X1 J# g) q1 i' g0 B
任职资格:(1)社会工作、社会学、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3)有社工服务经验者优先考虑;拥有社会服务项目统筹、组织、策划及执行经验。
. X+ N+ p" l' g# u
7 W; e% K( z# b$ G' |1 X: f二、计划待遇和薪酬
! G9 Y' N2 ]1 Q# c 1、工资:基本工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学历工资=3400-3600(五险一金除外)并严格按照深圳社工“1+7”文件执行。& Z9 _: t" s$ D6 ]9 S
2、社会保险:机构为每名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3、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旅游或境内外学习的机会;
+ I( J! e+ W8 f. m9 _5 q 4、其它福利:第十三个月工资、年终奖、工龄、绩效奖金、优秀个人奖、 成长进步奖、优秀团队等理事会特别奖等等 5、根据机构晋升制度提供晋升(包括职位晋升、工资晋级)机会 6、入职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 7、对符合条件的社工申请调入深圳户籍 三、试用期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1-3个月。0 i e8 V: g- M( L+ U3 f( w
2、试用期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支付。 四、联系方式 2、咨询电话:0755-89553669 3、机构传真:0755-89553678 4、机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尚景欣园I栋二层248号 五、注意 欢迎有志于投身社会服务事业的精英人才,随时投递简历至 lxsg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请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可到岗日期,如张某+项目主管+月日),初审合格后将会电话通知面试 。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人才储备库,或者立即与其联系商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