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qq.com/a/20091208/000460.htm
2 A$ t# S) B1 D i) _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S(TB4]IWTEF@1B49C]@CVH2.jpg
5 w& M6 t7 B, H, W6 J ?1 K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LGNI_))BRN4ZF{7N3O1WW.jpg % j( [" M i$ ]* X# z9 n! K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201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本月19日在会展中心一号馆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毕业生将齐聚深圳。他们中间,有不少人追随师兄师姐的脚步,走进人才市场周边的“十元店”,以最低廉的价格换得容身之所。羊城晚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以往被人们与“藏污纳垢”直接划等号的“十元店”,已经成为不少大学生落脚深圳的首选。尤其是人才市场周边的,大学生的居住比例超过五成,他们为何成为这些廉价居所的常客?大多数“十元店”长期处于无证照经营的境地,是否可借鉴香港的笼屋制度找到一条出路?+ T7 |* q5 [6 l0 y# k
大学生住客占六成0 W, H9 o, K" n. q8 Z; M q
深圳罗湖区笋岗路的人才市场外,是“十元店”拉客仔最集中的地方。据记者初步统计,在罗湖人才市场和深圳人才市场不到1000米的距离里,有16家骑自行车拉客,有四家是报刊亭和小卖店代理拉客的,还有三家手持广告牌站在路边拉客。拉客的人大都推着一辆自行车,车篮里放着一张纸质广告牌,上面打着“人才招待所”、“湖南招待所”、“湖北招待所”等招牌,下面则注明了“十元住宿”、“十元招待所”等字样。记者在一个“十元店”店主那里得知:因最近城管管得比较严,还有些房东不敢出来拉客。 @0 L$ n e& g! b6 ~" ?) ~
上月26日,记者在罗湖人才市场信息栏边停留不到5分钟,一个拉客仔就上前招揽。“我们那里大多都是学生,有的房间全是你这样找工作的大学生,保证安全。”记者随他到了一个的小旅社,看到学生模样的住客,大概占了一半。随后,记者又连续走访了五家“十元店”,经过简单统计,大学生住客的比例在60%左右。这些“十元店”大多是私人在小区里租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架几个上下铺的铁床或木质床,每个床位每天收费10元。大多数也会空出一间房用作单间,收费每晚30元。私人的“十元店”最多可以容纳12—15个人住宿;而有执照的“十元店”则租下了整栋楼,可容纳近百人住宿,卫生相对差一些。
, A8 [1 G% X7 f, ~) @( {0 A一名“十元店”的房东告诉记者:“最喜欢的住客就是大学生了,因为大学生的素质比较高,卫生和管理也很容易。”. l& n, l: `+ V: P* ]. C
记者入住的“十元店”,每个房间有四个床位。房东朱姨是湖北宜昌人。她喜欢听大学生聊天,她说:“比农民工打牌、喝酒好多了。”
/ n! G C/ N8 S6 S3 ~) H% J! l为方便大学生找工作,朱姨的十元店安装了电脑和网线。“上网每小时收
2 Z. x4 O1 Y/ A* W# v两元,比外边的网吧还要便宜一块五。”大学生还可以使用房东的炉灶锅具,因为他们讲卫生,让人放心。洗澡可以用热水,一次一块钱。
: d2 I1 N( W4 J% |: J6 c/ _“十元店”身份很尴尬; K/ I# ? z$ \1 U8 Z
“十元店”大多无执照。记者入住的当晚6时左右,就接到房东的电话:“今晚城管查房,查完之后我给你电话,再过来。”晚上8点半,记者回到了店里,房东说:“昨天在西湖宾馆附近的一家十元店,一个大学生因为很长时间没有找到工作,也没钱交房租,就在店里上吊自杀了,城管就开始清查了。”房东说自己办不到执照。绝大部分的十元店也都没有执照。- N' m& r; l3 r
如果说“十元店”是以出租屋的“身份”存在,那么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登记。这对于住客流动性极大的“十元店”来说,无疑是不可能实现,而以“十元店”现在的居住密度,显然也达不到目前《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中的要求:住宅出租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的标准。* k& U* a' Q0 W* G* b" |
“不让我们搞十元店,不给我们办执照,为什么不把这些租不起房子、住不起旅馆的大学生照顾好。要是大学生都有归宿,谁还愿意住十元店呢?如果在人才市场附近盖一栋楼,专门管理,那也是大学生的福气啊。”) d3 s' U: T. r" l, t
香港笼屋的变迁也许可以成为“十元店”的借鉴。笼屋大多分布在深水埗的一些旧楼,居民一般是新移民或者年长者,月租金一般低于1000元港币。一张张床位被铁丝网团团围住,犹如一个个笼子;“笼子”里边除了床具外,还有各种生活用品。
. Z6 @ d; H A4 f* q1994年香港颁布了《床位寓所条例》,并于1998年开始实施,力图改善并减少“笼屋”。考虑到床位寓所或出租床位租金低廉、地点方便,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因此香港政府部门并非简单地取缔床位寓所,而是透过立法确保床位寓所符合消防、卫生或楼宇安全的最低标准。
) @( q/ ~# i+ M《床位寓所条例》把“床位寓所”规定为拥有12个及以上出租床位的居住单位,相关部门对符合相应安全标准的床位寓所发放牌照,严格禁止无照经营。
% s1 m7 a; E0 ~6 j!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