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同病相憐”的人很多啊...:) 9 d, k% ?# X% c8 m# i; p1 }
很能理解筆者的心情,作為一個工作人員,要按章辦事;作為一個平常人,接到這樣的個案很難受。這就是做慈善工作的人矛盾的事,我想這種感覺將是現在也是未來一直會伴隨我們的... ! P' L: X+ k% |9 C/ E, l
從這段文字看,作者为自己機構的“规定来甄别和挑选”求助者而疑惑,而矛盾。個人感覺這種“權利”好像并不是慈善機構本身希望的吧 。相反的,我想很多慈善機構希望的是可以幫助越來越多的人,制定這些“規定”是爲了有朝一日可以不用“规定来甄别和挑选”求助者。
4 a1 X* @: {1 h) q+ X而現實是:非政府的、民間自發的慈善機構的絕大部分運營資金是靠善心人士捐的,資金有限是最大的問題。就經濟方面的救助而言,慈善機構本身就不可能幫助所有求助的人。很多時候,慈善機構也面臨的是選擇。只有100萬元,同時有一個白血病的孩子需要救助和1000個孩子要讀書,這時,請各位決定:你會怎么辦?慈善機構的創建者、管理者、工作人員一樣承受著這些心靈上的抉擇......(說到這感覺有些“錢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趨勢了,請各位諒解啊!做好事不是有錢人的權利,而是有心人的權利。除了經濟上的救助,同樣可以給予求助著心裡的安慰與生活上的關懷陪伴。不過,很多時候錢還是很好滴啊... )! M: ] t4 y, W- p4 P: I8 `0 }
如果說筆者疑惑的是自己機構不能幫助很多人,那就期待世間的善心人士越來越多,機構的能力越來越強大吧;但如果質疑的是機構規定公平性、公正性...那我沒什麽好評價的了,可能那是機構自身的問題嘍。有善心人士看见困难人家心肠一软就掏钱包,我想我們該做的不是嚴厲的制止,更不是用“不利於我們的工作”來約束有心人。我想更好的是要肯定她的善良與善行,并告知其更適當的行善方式。因為我們完全沒有“权力约束捐款人的自发的善心行为”,至少,在我工作的慈善機構里我從沒有體會到這樣的“權利”。
. K. }, M6 E$ v6 G0 d" M, k) |8 O愿人心凈化、社會祥和、天下無災難......愛人多一分、待人寬一寸......世界充滿愛......+ W! Z! c1 w9 B9 g# Q; d: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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