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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东莞社工薪酬标准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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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16 17:32 编辑

东莞社工薪酬标准真实情况。昨日,本站微博发布一条转载于广州日报的新闻报道:东莞:考了社工证 月薪四千六 该信息发布之后,受到部分社工朋友质疑。本着对社工行业负责的态度,本站多方核实,现了解到东莞市社工办负责人的解答,详细情况如下。
各位同工:

    大家晚上好!我是市社工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科)工作人员。现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后社工10月份薪酬未相应提高问题简要解释说明如下:

一、各位同工10月薪酬未相应提高确为事实,其原因是《东莞市2011年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工薪酬标准指导价》未能及时公布。我们已于9月中旬研究起草了社工薪酬政府指导价的讨论稿,并于其后根据1+7文件要求报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当时的设想是10月初相关部门回复,10月中下旬正式发布,11月初大家领取10月份工资的时候即可按照新的标准执行。但是,一直到10月中下旬相关部门才分别反馈意见(个别重要部门提出了客观上“不利于绝大多数同工尽可能多地提高实际收入”的不同意见)。随后,为了尽可能地维护大家的权益,我们再度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反复争取,故一直拖到日前才初步争取到“有利于提高社工普遍薪酬待遇和调动积极性”的一致意见。目前,我们正在重新起草相关函件,争取近期正式出台社工薪酬政府指导价。

二、各位请放心,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后一线社工薪酬一定会相应提高(具体数目这里不大好说,因为毕竟相关部门还没有正式答复。希望大家谅解!),而且从10月份正式执行。也就是说,我们会明确要求各机构一分不少地从10月起补发标准提高的部分。

三、我们在10月底已经明确地将上述情况告知各机构总干事,要求各机构向广大同工解释、说明清楚,尤其是在请求大家谅解的基础上声明一定会在今后补发标准提高后的那部分薪酬待遇。如果有个别机构未能传达解释的,希望大家互相转告。

我们为因为我们的原因未能及时出台薪酬指导价而导致广大同工未能及时享受相关待遇表示深深的歉意!

真诚地希望广大同工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市社工办电话:22832506、22832571,邮箱:dgsg08@163.com)!

真诚地希望大家给我们更多的理解和包涵!

昨日市民政局向媒体公布,第14次市长会议决定,从10月1日起,东莞市购买社工岗位服务经费标准统一将提高至7.2万元/人/年,相当于比现行的6万/人/年增长了20%。增加的1.2万元中,0.84万元用于提高社工薪酬,0.3万元用于补贴机构场地租金、购买“五险一金”支出、管理人员工资和社工继续教育开支等,0.06万元用于提高社工活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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