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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关于推进东莞社会工作的建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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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菜菜小蛋玄 于 2012-3-16 17:13 编辑

社工为市民提供服务。(资料图片)
  建议:实现购买岗位和项目有机结合
  回复:将社工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
  20110171号提案:《关于推进东莞社会工作的建议》
  提 出 人:企石镇政协小组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关键词】社会工作
  【问题】五大问题制约我市社会工作发展
  成熟的社会工作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企石镇政协小组提出的《关于推进东莞社会工作的建议》,直指我市社会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二是社会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仍然不够高;三是制度不够完善;四是社工机构和社工队伍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五是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有困难。按各镇2011年购买社工服务数量要达到30名的要求,加上聘请督导和解决社工活动经费,最少要投入200多万元,对欠发达镇来讲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建议】实现购买岗位和项目有机结合
  提案建议,要加大对基层工作指导的力度,防止一哄而上、盲目铺摊子,保证发展的质量。在制度设计上,纠正重岗位、轻项目的倾向,在购买岗位数量上不做一刀切。在岗位设置和项目的设计上要多予指引,务求科学,实现购买岗位和项目有机结合。
  “目前,全市社工机构不足10家,社工700多人,对于我市的经济、人口规模是远远不足的。”提案建议,鼓励发展民间社工机构,统筹社工机构网络,力争各镇都有社工服务机构。
  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严把社工资格考试认证关,实行稳步增加,保证质量;加大对社工培训的力度,提高其对基层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其社会经验和实际能力;建立社工资格分级制度,实行资格级别与报酬挂钩,防止“吃大锅饭”,促进优秀社工人才脱颖而出;在行政管理方面,适当增加基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人员编制,专门用于社会工作管理、协调方面的人员。
  【回复】将社工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
  “东莞的社会工作制度设计仍然存在着不少需要调适和补充的地方。”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坦言,比如社工人才的晋升体系尚未真正建立,亦未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薪酬激励机制。下一阶段,我市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做法和经验,认真探索具有鲜明东莞特色的规律和模式,完善我市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探索购买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法
  在购买方式方面,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正在努力探索购买项目的具体操作方法,使岗位购买和项目购买有机结合。同时,积极推动刚开展或即将要开展社会工作的镇街不要拘泥于岗位购买的形式,鼓励其整合多个岗位需求,用项目化的理念方式来运作操作。在社工力量的布局上,也要尽量放在社区、放在基层。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将适当增加社工机构数量。
  服务类事业单位选聘一定数量社工
  在队伍建设方面,目前,全市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总数达到1000多名,其中“体制内”干部职工不到350人,大大落后于已经开展社工试点的同类城市,同时远远不能满足开展社会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要。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建设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一是“大手笔”吸纳外地人才;二是“大规模”培养本土人才。积极动员“体制内”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并在其通过考试后优先选聘到社工岗位上。尽快出台相关规定,提高取得社工专业证书的社区或其它组织工作人员的实际待遇;三是“大批量”锻造优秀人才。分类选拔、培养大量优秀实务型、管理型、督导型、研究型社工人才;四是大力推进事业单位设岗。在服务类事业单位开发设置一定比例的社工专业技术岗位,选聘一定数量的专业社工人才。
  在财政支持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试点开始以来,市、镇两级财政累计投入已达8000多万元。为鼓励试点镇街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市财政给予13个试点镇街每个20万的一次性补贴。(记者 黄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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