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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居委大妈”有望纳入社工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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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网讯  昨日上午,副市长杨文龙一行先后来到花苑社工站及板芙社工综合服务中心视察,就如何更好发挥社工站作用等问题,与一线社工交流。扬帆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丁美方建议,将现有的长期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如居委会大妈,应在政策上给予上岗认证,将其纳入社工队伍,杨文龙认为建议可行。
1 |2 c9 S6 I$ S8 x" G5 s      去年省民政厅下发的一份关于“扩大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文件中要求,到2015年我省专业
社会工作者需有5万人,社会工作人才要达到20万人。“5年要培养这么多专业的社工人才,难度不小。”扬帆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丁美方向杨文龙建议,市政府可以创新给予“社工员”上岗认证。由于很多人上了年纪且有家庭,居委大妈、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等现有社会工作服务者考职称不现实。而“社工员”区别于“社会工作师”,只需对其进行专业理念的灌输和专业方法的提升,让其在专业社工机构见习,最后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就可将她们纳入社工队伍。杨文龙听后认为建议很好,可具体研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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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居委会大妈跟专业社工还是有区别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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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肯定的啊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3-1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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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sophia 发表于 2012-3-13 21:01
' O  |* Q4 m) s  A7 J9 b& G感觉居委会大妈跟专业社工还是有区别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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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肯定的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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