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5047|回复: 0

[真题] 2008年中级社工师考试体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的社工考试,因是中国的第一次,所以考前有诸多猜测,参加何种培训,能出什么样的题目,会有多高的通过率等等。最终结果如何呢,据悉,山东省中级合格率在5%左右,青岛的略高一些,也就8.5%,而我们作为试点单位,不惜重金专门邀请专家为员工培训,通过率也仅达10%。这与社工试点开始时有学者提出的“警惕社工泛化”的观点不谋而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陈涛博士在全国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管理岗位首次证书培训班上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所以期望一夜之间社工遍地开花的想法是不切合实际的。 为什么合格率会如此之低,有若干因素,作为参加本次考试者之一,我有几个体会,说出来与大家分享:

一、重视程度不够。尽管社会工作在中国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不少地方早已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毕竟还没有成为公众向往的职业。我去参加考试,纯是工作原因,作为试点单位,作为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社会工作,也想通过参加考试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能力,这是我参加考试的最初动机,尚没打算最终去做社工。因而对自己学习要求不高,不求深解,没有投入必要的精力,法规只看了两遍书(我的专业是法律,没在法规上过多用时间),能力看过三遍,实务考前一个月才找到书,之前我一直说是“务实”,公文习惯使然,其他考生直笑我。结果我的成绩是法规77分,能力77分,实务50分,我笑称是气气我,气气我。不知道我这样的考生有多少,但肯定有,当了分母。合格率的高低,应当与此有关。 根据我的经验判断,只要投入必要的学习精力,掌握必要的学习要领,一次全部通过,应该不成问题,尤其是要有对专业的敬畏和追求,这是一种必要的心理状态。

二、注意学习方式和记忆重点。从单位参加考试人员专业情况看,社会工作专业的少之又少,对于其他专业的考生来说,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是似曾相识却又非常陌生的东西。我拿到考试用书后,第一感觉是理论的不系统,不完整,表述拗口,甚至有些晦涩(希望后来能有所改变)。现在想来,正应了“隔行如隔山”这样一句话。所以在学习时,我的体会是思维的接轨是很关键的,你必须学会并运用社工的专业术语。 这三门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用功的方向亦应有别。《法规》的学习要注重细节,要清楚具体的规定。《能力》的学习要重视系统,弄清楚慨念、定义和释意。《实务》要重视应用与案例写作,不要一头扎进慨念中,死记硬背,枉费功夫,特别要与《能力》同时学习。从考试选题看,《实务》考试与《能力》内容结合紧密。有些考生只报考《法规》与《能力》,《实务》留待下次考试,这是很不明智的。 建议将重点精力放在学习考试用书上,参考资料、试题集之类的辅导书不看或少看,不会影响你的考试成绩。反正我是一本课外辅导书都没看过,包括随教材购买的那本辅导书,现在还是新的。当然这是因人而异的事,还需根据自己的实际决定。 我的经验是:一遍粗读,了解本科目的大致知识结构;二遍精读,弄清原理,记忆重点;三遍研读,重在巩固消化已学到的知识,甚至可以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敢于挑战权威学者,应该是专业精神所致吧?三、是否参加培训。社工考试消息一传开,各类培训班便蜂拥而至,但因不摸考试脉络,现在看来,各类培训对普及社工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顺利通过考试作用不大,认真自学比参加培训更加重要。综合知识的积累与较强的学习能力,是考试合格的内在因素。有了首次考试,或许今年的培训会有的放矢,事半功倍,也未可知。所以是否参加培训班,还需看自己的学习能力。我没参加培训,仅听过半堂课,我不是不相信培训师的知识与能力,相对于听课,我更相信自己。但这也是因人而异的事,需你自己量身定夺。四、认真对待考试。这次考试,有几个分丢的很不应该,在一个多项选择题中,提示中明明说其中有一个错误答案,我竟选择全对,就是没仔细审题,吃了想当然的亏,虽然当时也斟酌再三,却在走出考场才想起这事。《实务》的考试不要掉以轻心,从我们单位考试成绩分析看,40人参考,法规单项通过20人,占50%,人均分数61.98;能力参考人数37人,单项通过11人,占29.7%,人均分数53.58;实务参考人数29人,通过5人,占17.24%,人均分数43.66。人均分数的差别,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考卷的难易,对今后参加考试的同仁分配学习力量,我想会有参考意义。

五、大胆预测:明年的考试会怎样?

①保持考试的标准化与一致性,这是真正的学术精神; ②根据上一次考试情况,做些改变,这是中国式社工。我很怕后者,为什么?如我等一次过两门者,如果明年不能通过最后一门,其他成绩统统归“○”!但我更希望后者的改变不是因为编者要卖书,而是为了专业的繁荣与进步。 虽然没能通过考试,但并不影响我有所收获,以上的收获与大家分享,我期望收获更多,拍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3-29 03:31 , Processed in 0.040687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