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3 U* p& u% E9 k/ f8 p, }7 l0 @7 Q' }, |6 M# d1 c) i
(1)服务对象是作为整体的家庭。即以家庭整体为取向,将家庭中每一个成员的问题都看成是整个家庭的问题,所有家庭成员都是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家庭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其成员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当个别成员出现困难或问题时,其原因可能不仅仅在个人,而可能与整个家庭有关。例如,许多子女的行为问题常常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和睦有关。因此,社会工作者并非只对子女的行为问题提供服务,还要协助夫妻双方协调婚姻关系,进而改善家庭关系,加强子女教育工作。 l" U( E3 w2 O x; ?1 m8 \1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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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目标是协助家庭正常运转。每一个家庭都有向往和睦、轻松、愉快生活的期望,每一个家庭也蕴藏着丰富的能量与资源,具有解决问题的潜能。因此,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适当的指导,协助家庭发掘自身及社会资源,增进家庭功能,改善家庭关系,引导家庭自动、自主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从而实现家庭正常运转的目标。 $ t" C* d+ m% A; U
& X4 p, v. y2 _& d k' E: L6 s. G) j(3)强调多元方法的融合运用。在家庭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往往整合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方法来提供服务。例如,运用个案方法从有问题的个体成员入手来发现和获取信息,然后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治疗和服务,同时鼓励家庭参与社区活动,协助家庭加强与社区资源的连接,从而增强家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