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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增强社会管理的弹性 其实是为政府“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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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强社会管理的弹性 其实是为政府“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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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8月14日 来源:羊城晚报* k: @" V# G! b' v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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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袁岳在做客岭南大讲坛“公众论坛”时表示,政府不应该再管社会那么多,而是应该用新的方法去管社会。“在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时代,‘爱管闲事’的人是财富。重要的是激发社会的积极性,让更多社会上愿意服务的人来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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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F6 R7 G2 X( D7 Y     为什么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站在不同立场,从不同角度看,会有不同的解读。从政府的角度看,激发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面上看是在限制政府权力,因为“重新发现社会”的过程,其实就是政府放权让利的过程,但事实上是在最大限度地为政府“减负”。% z) d% Y: T* n3 ~. N1 ]3 y* G" w

. e. {: K6 l0 R4 @* u- e" U     这是因为,权力和责任始终是对应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政府若要把社会中方方面面的事务都大包大揽下来,其结果就是任何事情只要出现问题甚至有一点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政府就会被推到舆论诟病的风口浪尖。实践证明,有些事情政府不仅管不好也不该管,反倒是交给社会组织来做或由社会自治来完成效果更好。) S% p7 o# q# Z. f7 x8 J

5 P  o) `# b  X) h7 R% T     正如袁岳分析的那样,随着数字化、权利意识觉醒,社会已经分裂进入多元化的时代,出现了许多“两难性”的公共管理问题,都由政府来做决定,可能是“两边不讨好”。对此,中共中央政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有过精辟的阐述,“建立弹性的社会治理模式,其实就是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初衷”、“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是市场主体,压力最大的企业家,面对市场问题时,党委政府的压力并不大,做好裁判就好,但在面对社会管理问题时则缺乏弹性,党委和政府直接面对群众,成了甲乙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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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尴尬,在劳动关系矛盾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照理,劳资矛盾是劳动关系双方的事情,也是企业内部的事情,但近年来,一些劳动关系矛盾却常常从企业内部溢出,变成社会问题,有的甚至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过多介入市场微观经济的运行过程,管了太多不该管的事情,以至于原本属于劳资矛盾的问题,演变成劳动者和政府之间的矛盾。一旦平衡劳资矛盾的自治弹性缺失,地方政府就总要充当疲于奔命的“救火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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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6 J0 s" x) I* u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陷入维稳困局,疲于奔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管了太多管不好的事情。政府管不好,群众自然有怨言,有怨言的群众又要通过信访等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满,而地方政府又通过截访等方式阻止有怨言的群众向上表达自己的不满,如此恶性循环之下,一些地方在维稳方面就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境地,这样同样是社会管理缺乏必要弹性的最直接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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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底,增强社会管理的弹性,意味着政府要向社会放权让利,即政府应当按照法律为权力划定的边界依法行政,在履行自身职责时坚决做到不缺位,同样,面对超出职责范围的事情坚决做到不越位。恪守权力边界的政府,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为政府自己“减负”。毕竟,权力越界的结果是权力承担一切责任,而社会自治结果是由社会来承担后果和风险,正如一个在市场交易中投资失败的主体,只会怨自己不够审慎而不会怪罪政府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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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 ?$ [% Y. j- ^9 g; j原文链接:http://views.ce.cn/view/ent/201208/14/t20120814_235816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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