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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医疗救济外,新莞人还可申请福彩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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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疗救济外,新莞人还可申请福彩关爱
                                                        2012年10月11日 07:53 来源:奥一网 编辑:林玉东  

        读者李先生:我是新莞人,儿子患有脑积水,手术费用需要四五万元,让我倍感压力。目前,我已经递交了医疗救济基金的申请,能否继续申请向新莞人开放的福彩关爱基金?
  回应:昨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回复称,医疗救济基金和福彩关爱基金的申请并不冲突,李先生这种情况仍可继续申请福彩关爱基金。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者已获得医疗救济基金,那么在申请福彩关爱基金时,须将这一部分经费从“自付费用”中扣除。比如说,申请者住院的个人负担费用为3万元,其获得了3000元医疗救济基金,那么申请福彩关爱基金时,其“自付费用”则为2.7万元,福彩关爱基金将以2.7万元为基准,为其批准具体救助数额。“当然,这两种基金也可以同时申请,没有规定说一定要等医疗救济金批下来了才能申请福彩关爱基金。”
  此外,市慈善会昨日还公布了第二批和第三批福彩关爱基金受助对象情况,这两批共有64人获得3000-30000元不等的救助。加上首批7名受助者,目前,共有71人获得资助,资助金额达91 .8万元,但新莞人仅有8名。据了解,第三批福彩关爱基金将于本月20日下发,第四批正在接受申请,有需要者现在就可以向市慈善会提出申请。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新莞人申请者多但获批少,主要原因是没办理居住证。
  政策问答
  Q:哪些人可以申请福彩关爱基金?
  A:1、本市户籍人员;
  2、在莞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其在莞子女(新莞人居住时间必须以在莞办理居住证年限为准);
  3、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
  (这三类人群在东莞市社保定点医院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接受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负担费用在一年内累计超过1万元的,都可以申请福彩关爱基金,救助额度为3000-30000元。)
  Q:如何申请福彩关爱基金?
  A:申请者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市慈善会进行申请,市慈善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将符合救助条件的申报材料公示3天,调查情况属实并公示无异议的,交“东莞福彩关爱基金”评审小组审批审定,一般一个月审定一次。
  市慈善会咨询电话:22222628、22227699。
  记者 田玲玲



原文链接:http://news.sun0769.com/dg/sh/201210/t20121011_16701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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