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社工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查看: 1179|回复: 0

[新闻媒体] 东莞社会建设居全省前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1-23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莞社会建设居全省前列
                                                         2012年11月22日 12:41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2011年12月13日,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式启动,首批10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记者 郑家雄 摄)

                                                                   ■志愿者清扫街道。(记者 郑家雄 摄)

      东莞时间网讯 11月22日至23日,2012广东社会建设创新年会将在我市召开。省、市领导及兄弟城市代表将出席活动并考察我市社会建设工作,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将作主题报告。

  据悉,这是我省大力推进社会建设以来,首次召开社会建设创新年会。而年会选择在东莞召开,一方面,与今年6月我市与省社工委签订共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协议有关;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工作,在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管理创新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背景】
  不断创新完善社会建设体系
  30多年来,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行政架构、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东莞在经济狂飙的同时,社会管理的任务之重、挑战之大、难度之高,不仅在珠三角和广东省,而且就全国范围而言,可能都算得上是首屈一指。
  在全省大力推进社会建设的春风中,东莞人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大量社会问题逐步积压,一系列社会矛盾日趋激烈,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进一步加剧,潜在的社会矛盾就可能大规模爆发,高水平崛起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我市迅速确定了今后五年着重“发力”的六个方面措施:高规格搭建社会工作机构、高起点谋划社会建设蓝图、高水准创新基层管理体制、高强度推动社会组织发展、高效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高质量推进社工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成立市镇两级社会工作委员会,召开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动员大会,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与省社工委签订省市共建协议书,谋划组建社会建设研究院等,不断创新完善社会建设体系,努力在社会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现状】
  全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130家
  在发展和培育社会组织方面,我市率先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取消登记注册前置审批83项。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制定政府转移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全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财政投入1000万元用于开展首届公益创投活动,为16家社会组织的28个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辅导。
  目前,全市共依法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130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枢纽性作用,先后打造出“白玉兰”、“莞香花”和“心灵驿站”等服务品牌,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已现雏形。在全省率先开展在异地商会内部建立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受到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朱明国等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目前全市已有异地商会30多家。
  此外,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完善业务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报告、财务审计等监管机制,及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促使广大社会组织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创新社会管理拓宽诉求表达渠道
  社会建设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东莞只能自己去摸索。2011年12月9日,东莞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挂牌成立;随后,在全省率先将社会工作机构覆盖到乡镇一级,部分村和社区还设立了社会工作指导员,党委政府统筹协调社会管理创新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体现。
  同时,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所有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全部改为指导单位。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和“去垄断化”改革,引入行业协会竞争机制,允许并提倡“一业多会”,全市已有多个行业实现“一业多会”。
  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拓宽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养老医疗政策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民生商品涨价等涉及百姓利益、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矛盾比较突出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深入开展“法治东莞”建设,坚持普及法制教育与促进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法律的约束力,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亮点点击】
  正式成为全省第一批试点项目
  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东莞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资金资助、民间力量运作、民政部门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首批10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已于2011年12月入驻前期办公场所。
  孵化基地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团队、绩效评估团队和综合服务团队,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了注册咨询、活动策划、能力建设、筹资指导等各项服务。在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和运营单位的悉心培育下,入驻孵化社会组织的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迅速提升,先后开展探访、活动近600次,服务群众逾36万人次。
  今年11月,地处黄金地段、总面积高达2500平方米的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址正式启用,并发布了招募第二批社会组织进驻的公告,拟于年底再引入10-20家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入驻。目前,孵化基地顺利通过了省社工委组织的初评、复评(实地考察、答辩)、公示,正式成为全省第一批社会创新试点项目。
  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
  推进岗位化志愿服务派送
  该中心是团市委创新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抓手,2012年5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行,目前已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2名岗位社工、8名项目社工和1名香港专业社工督导。作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新载体,中心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派送岗位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
  作为中枢,中心同时在32个镇(街)建立镇(街)一级“莞香花”,共同形成志愿服务岗位化工作体系。建立了一套与实现志愿服务岗位化相配套的志愿者招募、管理、认定、考核、服务时间计算和表彰激励等系统机制,切实增强优质志愿服务资源的集约能力,促进志愿服务资源的专业化水平提升,为岗位化志愿服务派送提供坚实保障。着力打造新的志愿服务模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突出岗位化的理念,强调岗位化标准要求,实现“社工+服务对象”、“社工+志愿者”的双协调、双促进。(张安定)





原文链接:http://news.timedg.com/2012-11/22/content_13076005.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QQ|清流社工网 ( 苏ICP备19044186号-1 )

GMT+8, 2024-5-1 04:22 , Processed in 0.308923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