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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发展社工力量 如何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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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8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展社工力量 如何少走弯路( W3 g1 E  s  L; @
                                                         2012年11月28日08:23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 R" b- x) g5 y. o* t

1 E2 J; Y5 I  N        近日,本地媒体报道了清远社会工作的现状:全市每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不足3个,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只有10多家,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全市持证专业社工人数不足10名。因此,为了达到省“
十二五”规划每万人持证人数5名的要求,按照清远目前人口计算,2015年该市社工人才持证人数要达到2000人,也就是说,三年内要增加200倍。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j9 J& ^  {) ~% v
  在珠三角的一些城市,囿于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等原因,社工的流失率很高,专业社工人才缺口非常大,社工专业的大学生更是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相对发达的一线城市尚且如此,对于社工工作刚起步的清远,又该如何少走弯路呢?
3 R7 _  w8 x5 r+ t/ P  笔者认为,社工数量的增加以及发展的速度与服务机构、政府部门、社会大众的意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程度、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的发展和社工教育等因素密切相关,不能简单地用“每万人需配社工人数”的标准式来硬套。社工人数应由实际发展需求而定。也就是说,在发展社工的时候,相关部门应该有个大体的计划和框架,根据实际需求人群和符合条件人群来计划社工人才的引进和进修培训。3 u( R  M# p/ o4 f
  另外,在发展社工的同时,如何保证其职业化、专业化和本土化的特性,如何保证其待遇和发展空间,如何提供相关的配套和措施支持社工工作,如何提升社工的社会地位……在珠三角等一线城市,这一系列问题仍有待解决。在清远,这项工作才刚起步,如何吸取和借鉴社工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少走弯路,这是在扩大社工人数之后,更深层次的问题。
% G! s7 ~9 i5 I( q9 _  D  因此,政府应先做好社工工作配套措施的完善,如实证、条例配套和长期教育,这跟工业园区化和“筑巢引凤”的策略相类似,这样才能吸引社工方面的人才。需要强调的是,社工工作最好由政府搭台、牵线,提供一些硬件设备,但不要过分参与其中,否则民间社工组织会过分依赖政府,活力不足,独立性也不够。这个完善的过程,涉及到很多细节,需要一步步理顺和有效解决,不能用速度来衡量工作的成效。% f: s# H2 P* H; L& A5 |3 {
  针对清远目前的情况,笔者认为,探索“社工+志愿者”的模式或许会比发展“纯”社工收效更大。因为起步阶段的一系列配套比较难达到专业社工全方位的标准,而“社工+志愿者”模式像是一个从非专业到专业过渡的阶段,这个阶段的探索和积累更利于今后往专业社工道路的发展。今年,清新县就孵化了首个枢纽型社会组织,探索“社工+志愿者”农村公共服务模式,且效果显著。有人把这种模式比喻成“盖房子”:社工是工程师,负责考察地质、设计图纸;志愿者是建设者,负责看图施工,共同合作自然事半功倍。
0 ?' w9 x6 C, z0 v3 J  这时候,“半社工半志愿者”承担了社会关怀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有协助作用,可以平衡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利于社会形成灵活的自我协调机制。这类社会组织也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搭建了沟通和交流的桥梁,有利于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话,更好地满足公众的服务需求。这种服务模式或许更适合清远的实际。邓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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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O! ~- ~, P# r; P原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2-11-28/148440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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