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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河源)我市启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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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谭兴孚)截至 2012年12月底,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有809家。记者从前日下午召开的全市社会组织工作暨河源市社会组织总会会员大会获悉,我市正式启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申报工作,凡符合资质条件且自愿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均可向登记地民政部门上报申请材料。  当日,市民间组织促进会在市委党校召开换届大会,换届后正式更名为“河源市社会组织总会”,并选举产生了河源市社会组织总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成员。' _! a; N% o- a/ c  J6 A1 q- S! ?8 f" V
  据了解,截至2012 年12 月底,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809 家,其中,社会团体386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3 家;涉及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环保、体育、劳动、法律、中介、社会公益等多个领域,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有别、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满足了城乡居民生活的不同需求。
- r3 @6 P# x) Q8 x' I+ A  本月9 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申报工作。市社会组织总会将成立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机构,制定和完善各类社会组织登记评估指标体系,按照5A、4A、3A、2A、1A 的登记标准,分期分批对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登记评估试点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今年上半年,拟公布符合条件的第一批社会组织目录。按照《河源市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实施意见》,凡符合资质条件且自愿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均可按分级登记、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每年10 月向登记地民政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民政部门在核实申请材料后,将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录入目录,并予以公示。具备优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优先录入。
8 \* ~$ \3 u' m3 m  据介绍,从2013 年7 月1 日起,未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社会组织,不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 ?9 Y/ A& l. h: N&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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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3-01-14/150121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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