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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增权: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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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巽行社会工作论坛 时间: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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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运用“赋权”理论对“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这一课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犯罪青少年群体而言,由于群体成员以往的过错,以及社会成员的认识偏差导致各类不同形式的社会排斥,使得这个群体缺乏机会参与一些社会普通认同的社会活动,被拒于主流社会之外,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关系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社会资源的获取上都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导致群体的弱势化与边缘化,处于社会性失权的状态。无权状态在主观上的内化最终使犯罪青少年形成一种“无权感”,即无权事实在无权者内心形成一种主观意识,由此他们通常会指责和贬低自己,并陷人无权的恶性循环之中。青少年罪犯的无权状况如果延续,将很有可能成为他们解除矫正后重新犯罪的动因。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目标就是使这一群体的成员重获权力。针对无权状态在青少年罪犯群体中的内化现象,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强调挖掘或激发人们的潜能,通过引导个人、家庭和社区以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决策和行动来改变不利处境,从人与环境相结合的角度发掘资源,将工作的重心由解决问题发展为提升能力,避免标签效应的负面影响。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介入势在必行。

    个人参与社会的权利大概有三种渐进式的形式,依次为公民权、政治权、社会权。它们是每一个公民依法平等享有的。基于此,具有公民身份的个人就应依据权利去获得相应的各种资源、权力和关系。权利的拥有具体表现为个体拥有各种能力:个人层次方面,获得自己所需的能力;人际层次方面,与他人合作和影响他人思考、行动的能力;社会环境层次方面,影响资源在社会系统中分配的能力。因此,对弱势群体的增权也相应地分为三个层面进行:

    1、个体层面的增权。是指个体获得控制自身的生活能力以及与所处环境的融合与影响能力,这两种能力具体又包括实际控制能力和心理控制能力两个方面。“充权”理论的真正内涵是,要协助弱势群体或个人排除各种主观的和客观的障碍来感受本身的力量,通过其自身的正面经验来激发内在的动力,并且尽可能地在集体的参与中来改变或掌握自己的生活。在对青少年罪犯的增权过程中,必须重视案主个体自身的生活能力和影响社会环境的能力的提高,注重个体主观心理上的控制感、自我评价和满足感的提升,以及改善、改变环境,获取和控制资源的能力、主动的自我控制能力和社会交往技巧的增加等。这些元素的注入,不仅可以帮助他们适应不断改变着的社会环境,还可以用自己已经提升了的能力及行动去改善所处的环境。

    2、人际关系层面的增权。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群体的弱者,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无法提升自己的权力和能力,也无法表现自身对他人或其它群体的控制力和影响力。这就决定了人际关系在增权过程中的重要功能:弱势群体(整体与个体)需要通过与他人的互动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或社会资本。增权的结果是既使得该群体在与其它群体互动过程中提升自我形象,改变对自身群体的不利评价,提升对他人的影响力,又帮助自身改善生活或工作环境,争取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青少年罪犯群体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有着边缘化和社会排斥的被动特征。由于主流群体的认知偏差,这一群体总是被排斥在主流的人际关系网络之外,其人际交流只能局限在某一特定的、狭窄的圈子如家庭内部或同质群体内部,其职业流动也只能局限于底层社会。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人际关系网络先天与后天上的狭隘性,使得这一群体的成员缺少人际交往必需的相互信任和平等的社会环境。这种特征正说明了改变他们的人际关系现状是增权介入的重要负面。

    3、社会参与层面的增权。增权不仅意味着个人在技能及知识上有所增加,并进而产生一个较正面的自我再定义,对自我有好感、增强自尊、自重,自律,所获得资源和机会的增加,与社会关系的更加有效等方面。同时,增权也意味着集体增权,通过行动去改变社会的权力结构,从而达到权力关系的转移,在社区管理者、社区成员与矫正对象自身之间建立平等的对话关系。与前两个增权层次不同,这个层次的增权必须以群体的整体性活动出现,目标指向是对社会决策的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能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参与社会资源再分配,二是能争取到与健康社会和进步文化相匹配的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待遇。对于青少年矫正对象来说,他们要通过社会参与,在真实的环境中肯定自我,同时也使社区居民认识他们,改变对他们的负面评价,逐渐建立起平等的、相互尊重的关系。7 e8 u( b. Y/ j! c* u9 }% r, `2 \1 o

    总之,对青少年罪犯群体增权应当包括他们主观感受的改善和应对环境的能力的提高等各方面。尤其是青少年罪犯在矫正过程中出现的卑微心理、恐惧心态,需要特别改善,帮助他们建立再造生活的信心,而不是任其自暴自弃。信心是他们开始新生活的重要心理素质,也是他们应对环境能力自我改善的前提。有了自信心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他们才会主动拒绝外在的种种诱惑,包括犯罪引诱,真正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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