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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交流] 公益行动中应避免受助儿童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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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益行动中应避免受助儿童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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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行动中应避免受助儿童二次伤害 ——对话儿童心理学家徐光兴教授

  徐光兴,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全国青少年预防犯罪研究会副会长。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从事儿童心理教育多年,热心公益事业,汶川地震后曾赴灾区进行心理援助。如今关注自闭症儿童群体。

  7月11日和12日,徐光兴教授走访了贵州省纳雍县董地乡和锅圈岩乡13户失依儿童家庭,他用专业的眼光考察孩子们的生存状况,认为绝大部分孩子在家庭中遭受精神暴力,权益没有得到保护,境况堪忧。他同时指出,公益行动中,要避免对受助儿童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歧视、差别感和重男轻女都是家庭精神暴力

  记者:两天入户走访失依儿童家庭,您对这些孩子的生存状况有怎样的认识?

  徐光兴:这些孩子生活条件普遍贫困,需要帮助,国家强调的青少年权益没有得到保障,贫困儿童辍学的比较多。在国外,如果儿童不去上学,监护人要担负一定的刑事责任。对这一点,贵州当地领导和教育部门应予以重视,如果有儿童辍学,监护人当然有责任,但其次便要追究当地乡政府领导的责任。

  我发现有些孩子是因为家里不愿意交5元钱的材料费才不去上学,这也是儿童权益没得到保护的表现。既然是贫困儿童,这5元钱为什么不能从乡财政出?每个儿童5元钱,这笔经费我不相信省不下来。失依儿童上学的好处,不仅是能学习知识,他还可以和老师有交流,能结交朋友,有助于他融入社会,避免自我封闭。

  记者:孩子们的哪些状况最令您担忧?

  徐光兴:家庭精神暴力。有些失依儿童寄住在叔叔家、继父家,从我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生活中可能存在家庭暴力。

  如13岁女孩肖平英,我们见到她的时候,她背着一只几乎能将她自己装进去的大箩筐去割草,个人卫生状况也非常差,脸上、脖子上都是黑黑的,鼻涕直流,衣服肮脏破烂,后来知道她的衣服只有冬天一套、夏天一套。并不是身上有伤疤才是遭受了暴力,精神暴力也是一种伤害,这从她接下来画的画中有所体现。她画的画树冠笔触较乱,且都是阴影,阴影是精神上有创伤的表现,画上没有地平线,地平线意味着扎根、有依靠、有希望,这说明她对生活没有希望,不知道扎根在哪里。她有爷爷奶奶和父亲,但画上还没有地平线,说明她觉得他们都帮不到她,可能存在家庭暴力,让她对家庭不抱希望。另外,当天有这么多人关心她,一般拘谨的孩子是不会当场表现出来的,而她当场哭了出来,这就是求救的信号,说明她在家里可能受到了暴力或精神暴力。在她的家里,我们看到她在拼命干活,而她的两个弟弟非常悠闲,穿的也比她好,这是歧视。歧视、差别感和重男轻女都称为家庭精神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最大。

  失依儿童中大多数孩子被母亲抛弃,这种行为实际是虐童。并不是老师把孩子耳朵提起来才叫虐童,它包含四个方面:肢体虐待、性虐待、忽视和抛弃、心理虐待。我认为应对贵州山区的家庭、尤其是年轻的妈妈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母亲抛弃了孩子,如果孩子遇到伤害导致智力低下、生病、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要追究母亲的法律责任,即使改嫁也要追究。因此要在贫困山区普及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教育,让她们认识到抛弃孩子也是违法。目前我国正在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下的刑事法,一旦颁布实施,就要追究抛弃、忽视孩子的父母的刑事责任。此外,在当地,母亲抛弃孩子已经形成一种风气,而政府不作为可能会纵容这种风气。我今后写文章也要指出这一点,这种情况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心理援助的第一步是“清理包扎”精神的伤口

  记者:有人认为心理援助应是长期的,区区两天时间做不了什么,您怎么看?

  徐光兴:这两天的心理援助活动效果很好。第一,孩子们的表情开朗了。刚来时,他们非常拘谨和紧张;第二,他们意识到教育是美好的;第三,他们会想到自己还是有希望的,这个希望表现在只要有一点努力,参加集体活动,就能获奖。让他联想到,今后到社会上做出有益的贡献,同样能得到社会的奖励,不要脱离社会、封闭自我。

  心理援助的确需要长期的过程,但治疗心理创伤的第一步是“清理包扎”精神的伤口,两天时间虽短,却起到了包扎伤口的重要作用。否则创伤会蔓延和加剧。当然,伤口需要孩子们自己努力去疗养,也需要更多的人不断送去精神关怀。

  记者:近年来,公益活动越来越多,但很少有人关注怎样才不会对受助儿童造成更多伤害。

  徐光兴:是的。人们参加公益活动的心态有几种,一种是同情怜悯,这种情绪虽然重要,但不应在受助儿童面前表露出来,应该面带笑容。假设你在需要帮助的儿童面前表现得非常动情和脆弱,甚至流泪,会让他们更觉得自己处境悲惨。

  在活动中,不能每个人都拿出相机拍摄,这不是个人猎奇和旅游。我建议最好只有一个人拍照,其他参与者不要拍。志愿者做公益之前,都应先接受心理常识培训,才能避免负面影响。

  公益活动不是施舍怜悯,不要变成“公害”

  记者:请您点评一下,目前较为普遍的公益活动方式,对受助儿童心理会产生负效应吗?

  徐兴光:我一直强调,“公益不要变成公害”。经常有人去贫困山区时,看到村民生活窘迫,就掏钱资助,这种是无原则的可怜,容易养成当地的懒汉思想,认为反正有人给我钱,我不需要努力也可以。

  如果看到孩子的生活确实非常艰难,想提供金钱方面的帮助,最好悄悄地将钱给家长,并让家长之后也不要告诉孩子,并郑重表明心意,做到尊重对方。

  记者:很多城市里的家长,想把孩子带到山区,受点教育,您觉得这样的做法可取吗?

  徐光兴:我不赞成这种做法,这对双方的孩子都不好。一方面,城市家长拿山区孩子当反面教材、落后教材,把他们当成展示的动物一样,让自己的孩子看看山区孩子有多可怜,这对山区的孩子是不尊重和伤害;另一方面,对城市孩子也收不到预想中的警示效果,这是在对孩子进行恐吓教育,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创伤。

  如果非常想带孩子去,我建议双方孩子一见面,父母立即退出,让他们自己活动、交朋友,城市孩子学习山区孩子坚韧不拔的一面,山区孩子学习城市孩子知识丰富的一面。另一种比较好的方式是集体做游戏,一起游戏和交流,城市的孩子受过良好的训练,山区里的孩子可以看他们怎么学习、思考和游戏,山里的孩子在爬山一类的体力活动中帮助城市里的孩子,互相帮助。

  记者:有些公益活动把山区里的孩子带到大城市,让他们看看城市的生活,这样好吗?

  徐光兴:可以,但要看带孩子们到城市里做什么。

  很多人觉得山区孩子没坐过地铁,没见过高楼大厦,就带他们到处体验尝鲜,这其实是在炫耀富裕和文明,进行物质享受教育而不是精神教育,我们需要的是精神教育。让山里的孩子看我们有多富裕,他长大后就有贫富两极分化的概念,容易产生心理问题。

  实际上城市的高楼大厦未必就好,大山里空气清新、树木葱翠未必不好,要对山里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都强调,城市和乡村的环境是平等的。如果要把山区的孩子带到大城市来,我认为不应在城市里逛,而应找一个青少年集训基地活动和学习。

  还有些公益活动喜欢让山区孩子住到城市热心市民家里,做这样的活动首先要选好家庭,最好家里有当老师的或懂点心理学的,热心公益活动,与申请人钱多钱少没关系。

  记者:近年来,一些贫困地区的公益组织和学校不愿意接受支教,特别是短期支教,认为不但毫无意义,还会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您怎么看?

  徐光兴:支教还是有用处的,但要防止三点:第一,不要让支教变成旅游观光;第二,支教不应时间过短,老师刚和孩子建立关系就要走,会对孩子造成二次心理伤害,因此支教至少一年以上。自2007年起,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我觉得这一人群享受了国家的优惠政策,应回报国家教育事业,可要求他们在求学过程中去贫困山区支教;第三,有的支教是去“镀金”的,这一点当地非常反感,应注意避免。

来源:http://cncasw.blog.163.com/blog/static/169137968201375252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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