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广州市民政局首家注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2008年6月,由现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社会工作系刘静林教授等人创办,属非营利公益性民间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校产学研结合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得到广东工业大学和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等各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扶持。本机构主要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作,定位于综合服务提供者,服务领域涵盖青少年服务、长者服务、家庭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外来工服务、社区戒毒(康复)、艾滋病关怀、妇女服务、义工队伍建设等。机构2012年获得全国“先进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荣誉,总干事刘静林教授被评为“2010年度十大中国社工人物”,下属海龙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获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二等奖。 愿景:大爱无疆,社会大同' W+ `. H* _0 z {8 @
使命:正心明德,睦亲睦邻,共生共融9 q3 d4 j, e2 C. [
价值观:人、文、情、正、美 7 I, |- W6 P2 U% Z8 H0 E$ I ]
一、一线社工若干名 (一)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已考取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证书者优先; 2.热爱社会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投身于社会工作事业的意愿;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懂粤语者优先考虑。
$ r0 E3 [# n# s7 G* o二、社工实习生多名(工作地点: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一)岗位要求: 1.社会工作、心理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读学生,男女不限; 2.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及团队意识; 3.愿意服从中心工作安排及任务分配; 4.懂粤语者更佳。 (二)时间:长期有效 (三)待遇 1.机构可提供住宿; 2.大三、大四学生,实习时间满一个月者有实习补贴; 3.机构会优先考虑招聘表现优秀的实习生。 : q. l# p3 I# I1 X' I6 k
) y9 `0 r: q) ^* U3 [6 h
薪酬福利: 1.社工工资参考《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穗民[2010]229号】。试用期两个月,合格者正式聘用。
4 `. W: i4 |% ^) V; `* P5 Z2.入职次月机构为每位社工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机构额外购买的意外保险;
! d6 c' o% q2 s& B% \, u% q3.双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产假、婚假、丧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9 X" c2 a5 U# R' H) f* m( o4.其他福利:机构每月为社工组织专业督导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团体旅游,年终按照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奖金。1 |( L7 h5 J; ^+ \
6 R( v; X8 R7 S" R! Q
工作地点:增城市永宁街、荔湾区海龙街及中南街、天河区龙洞街、海珠区琶洲街
' k' {% p r+ n" @% p简历投递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按“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投至机构招聘邮箱: guangzhoudt2008@126.com。经初审合格后一周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
& e8 ~$ p- V9 u3 E' I# u联系电话:020-31024351,联系人:杨小姐
" B9 a( |4 U5 h. P% A8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