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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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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构概况】
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是2009年5月18日经广州市民政局(穗民函[2009]323号)批准注册成立的专业化民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中心由著名企业管理专家和社会活动专家、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理事、明镜经济与社会服务产业集团总裁、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董事长严书翔博士和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总干事孙亚华先生联合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一批最早取得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和督导助理资格,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致力于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的一线社工共同发起成立,严书翔博士亲任董事长。中心以知名和资深社工机构——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为基础和班底,成为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的连锁机构和姊妹单位。中心具有相对成熟的机构运作和管理经验、比较扎实的一线社工实务服务经验和较为丰富的项目管理与操作经验,还具有服务两年多、规模近百人、全部具有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一线社工队伍作为专业人才支撑,有3名见习督导、3名督导助理作为本土督导基础。
中心由一批致力于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士组成了一支专业化的优秀团队,同时聘请了由著名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服务专家吴铎教授等30多名专家教授、知名学者和一批资深的香港注册社工组成的专家顾问团,具有一支优秀且敬业的运营管理团队、一支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专家顾问团队和一支实务经验丰富的一线社工团队,可以为政府机关、社区、学校、医院、司法部门、企业等提供各类专业社工项目化服务,为家庭、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弱势人群和其他有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优质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
主管单位:
广州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
(一)为有关单位、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和各类社会工作实务服务;
(二)开展社工课题研究、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和社会关爱活动;
(四)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职业素质和技能;
(五)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
服务宗旨:
助人自助、专业服务、以人为本、共建和谐。
专业理念:
用生命影响生命、用服务构建和谐。

【专家顾问团队】
钱 宁 云南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博士、教授
刘小敏  广东省社会工作学会会长
罗繁明 广东省社会工作学会常务副会长、前沿视野杂志主编
任剑涛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卓彩琴 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副教授
蔡立彬 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教授
高晓钟 广东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朱静君 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主任,副教授,广州市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
刘静林 广东工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副主任,教授,广东社会工作网负责人
胡 潇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程 潮 广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博士、教授,广东省社会工作学会副会长
周利敏 广州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教研室主任,社会学博士
谢泽宪 广东商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博士、教授
答 旦 深圳大学院社会学系主任,教授
李诚忠 著名心理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
王冬荪 著名心理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授

【合作单位】
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商学院、广州大学;云南大学、南昌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华女子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上海新行社区服务总站;
香港社会服务发展研究中心、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香港中华基督教青年会、
香港基督少年军、香港救世军、香港国际社会服务处、香港善导会等。

【组织制度建设】
完善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管理制度指引》
《员工行为守则》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薪酬福利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社工管理制度》

【专业培训】
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被聘用社工进行不低于160学时的岗前培训。
培训进度:每日8个学时,20天结束。
培训内容:市情、区情介绍;职业操守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岗位认知培训;人际交往与有效沟通;社会工作者执行力;服务对象心理特点及引导方法;走访与社会调查;撰写调查报告或培训总结报告。

【专业服务领域】
在以下5个领域,本机构具有比较成熟的服务经验和团队优势:
1、家庭综合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家庭所有成员,内容包括家庭暴力、单亲母亲、亲子教育、居家养老、家庭成员关系调试及人格塑造等服务);
2、司法社会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信访等);
3、青少年服务(边缘青少年行为矫治、青少年权益维护、流浪青少年探访等);
4、社区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社区自治组织建立与引领、社区活动倡导及规划、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育与引领、社区资源整合与社区发展等);
5、企业社会工作(含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员工人际关系和心理调适辅导、压力管理和情绪管理辅导、企业职工家庭服务、企业团队建设、特色小组社会工作服务等)。

【管理与督导】
我们将按照国家民政部颁布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社会工作者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对社工人员实行规范化的管理,为购买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为有效监督和指导社工开展工作,我中心将借助香港和深圳的专业机构及督导资源以及专家顾问资源开展对一线社工的专业督导,并为已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一线社工提供参加督导学习和锻炼的机会,着力培养机构自己的督专业督导队,力争通过两年的时间培养出一支能够满足本机构上岗社工业务督导需要的专业督导队伍。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8号恒安大厦23F
电话:020-85646310
传真:020-85646310
邮箱:gzmingji@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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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0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社工服务中心有没有在招社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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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3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call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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