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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政府主动放权 实行社会组织“注册制”* O* N3 k- U }. B! |
2012年11月14日 02:2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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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6 _3 @. B+ O; k8 b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 9 e: n) O' y' H
北京市社科院科社所所长杨奎 , A& E0 d$ W+ {+ M! ]
宋贵伦 ! z& g E# f5 y) N- F$ x/ C
李涛
8 C1 R( m* b% [$ D4 Y. s1 Z 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是近两年持续升温的“热词”,彰显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30年后,公众对社会体制改革的期待。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着墨颇多,用了两个段落近500字阐述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大报告为近年来各地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明确了往前推进的方向。对于报告的部署如何具体落实,昨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几位社会政策、公共管理专家以及NGO组织的管理者。
, [ ]5 n( F! R$ u. k 报告摘要
! r# S% b& M0 q+ y% Q6 c" F 关键词·改善民生1 N8 n- x9 s! g+ k& G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关键词·四个加快
( E0 m4 a8 V; X) ` 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 x! H$ ^% t2 T+ O7 ~
关键词·群众参与+ N& ?0 a8 h( m7 N
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6 c8 b8 `0 } l" ~$ b' S$ s, X( \ 关键词·化解矛盾1 i. t$ ^: V0 N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W9 J1 g$ P% e4 `+ O' A# n# }
解读
% q* ]+ ? j& P3 i 1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 X( t8 W0 u, R. y/ u( j+ s! h 应实行社会组织“注册制”
, t0 W8 X; l2 A8 v* w 社会建设是十八大报告中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公民社会意识不断觉醒,政府也更加重视社会建设,“政府强,社会弱”的旧格局,正逐步改变。但社会建设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社会组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组织,而是政府的派生机构。这些社会组织的人事权、财政权,都与其业务主管的政府部门有千丝万缕联系,受其制约,内部管理和提供的服务质量都大受影响。
, o9 W+ D: s% g 因此,我国社会体制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政府能否主动放权,将大量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渠道,让渡给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5 x" d" b0 u- z6 W9 W
如何让社会组织变得有能力,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便捷的服务,社会组织的素质和行为规范很重要,也就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但我国目前缺乏增强社会组织能力、完善其行为规范的法律制度。
+ l. }9 f8 p& l 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依照现行法规,我国社会组织仍需双重管理,在民政登记注册前,必须找到一个政府部门做业务主管。这种登记和管理的“双轨制”,让社会组织无法摆脱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更难以“依法自治”。因此,要实现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目标,应该首先修订、完善扶持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实行社会组织“注册制”。
v* p# a6 q( d3 X' U 2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
2 Z, ^1 d8 B, D1 d. |1 s 需废除“双重管理”这个障碍( F9 c/ J7 M8 W0 t! x' u
十八大报告中对社会组织建设的提法非常新。以前,说起社会组织,一般是“监督、培育”,或是“既要培育,又要加强监督”,但此次,也是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含义非常丰富。! e; |# I3 q0 ?6 ?. _3 E2 w- ]/ X
“依法自治”是其中的关键,这也是中央政府下决心改革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现状的一个重要“信号”释放;“现代社会组织”,意味着今后社会组织要像现代企业一样,拥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高效运作、公开透明、充满活力,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是依附关系,权责不明,更难“自治”。$ g6 y" ~ ^) T1 D! n
十八大报告将“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建设,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味着接下来,我们需要重新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重构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法律体系,废除“双重管理”这个改革障碍,实现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变“依附”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同时,社会组织应加强自我能力建设,规范行为,做好准备,通过公平竞争,成为更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7 q; x9 |3 C( ~5 f5 V) y/ ^& k7 x 3 北京市社科院科社所所长杨奎* z ?% `; l5 _- N+ k0 b2 Z
执政党须提高处理矛盾“本领”+ x( t& P" _1 E+ _, F! s" ?
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还不少。
3 M) R. }( O5 O' S 作为执政党,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是我们党的责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性环节,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性保障。当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源于对社会承受力重视不够,导致一些矛盾的产生甚至激化。7 ? w; t& @' e% ^9 e' c
这就要求我们党善于统观全局、精心谋划,从整体上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要始终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把科学发展放在首位;着眼于“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排除不安定因素;防止用“人均”统计掩盖实际存在的收入差距;特别关注和维护困难群体的权益,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努力使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 w. K. X7 O0 `6 v 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有不少新的论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明确了社会建设的方向:一方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另一方面是“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近五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成立社会工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府公共服务网络搭建;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通过建立各行各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这些探索,现在看来,是符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社会建设“两个方向”的。对照十八大报告,我们对推进北京今后的社会建设工作更有信心。
G" d# m$ P3 Z. X. P: A+ f2 D1 F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
6 j( P% q% A- w/ v# {1 ~ 十八大报告阐述“社会组织”,前面用了“现代”两个字。无论怎样,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对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予以规划和阐述,作为民间社会组织工作者,我们都感到很振奋。; y3 s. J' J$ h' S1 Y0 H
不过,我们更希望看顶层设计的落实。要实现“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不仅需要单纯的责任分开,还需要资源和权利同等转移。政府应首先创造良好的法律框架和制度条件,扶持民间社会组织的成长,帮助他们拥有承接公共服务的能力。总之,要发展“现代社会组织”,期望政府首先开放更多的公共服务资源。" i3 A2 V& y& p3 k9 O+ h) m/ F# E
——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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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R \! R. |! N. P! e' m6 p原文链接: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zhonggong18da/content-3/detail_2012_11/14/19128507_0.shtml5 N( R9 M- n9 D9 k.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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